院屬各單位、各部門:
為了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防范和化解廉政風險,根據廳黨組《關于建立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深入開展廉政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現就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和“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的要求,以崗位廉政風險防控為重點,建立健全權責清晰、流程規范、風險明確、措施有力、制度管用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確保院內各項權力行使、各項工作流程運轉和各個操作環節運作均處于有效的內部制約和監控范圍之內,防范可能發生違紀違法問題的風險,為我院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提供制度保證。
在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過程中,要堅持三項原則:一是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到院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以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效保障區域強院戰略規劃目標的落實。二是堅持突出重點、統籌推進,重點加強關鍵部門和院中層正職以上干部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同時注重多層次、全方位推進,把廉政風險防控覆蓋到院屬各單位、各部門和各崗位。三是堅持改革創新、務求實效,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變化,適時完善和創新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和手段,不斷提高防控工作實效。
二、實施對象和主要內容
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施對象是:院領導班子成員,院中層干部,院屬各單位、各部門(包括院管理部門、服務部門和各生產單位,以下統稱各部門),各部門內部有人、財、物等方面管理或支配權限的工作人員。
廉政風險防控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各部門和各崗位的職權范圍,圍繞制約監督和規范權力運行,認真查找在部門職責履行和權力行使、崗位職責履行和權力行使、工作流程、制度機制上可能發生問題行為的風險,積極采取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后期處置等防控措施,防范和化解潛在的廉政風險。
三、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廳黨組要求,2013年底前,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協會,普遍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為此,我院計劃在清理規范各部門、各崗位職權的基礎上,2013年上半年制定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方面的制度體系文件;2013年底前初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具體方法步驟如下:
(一)明確職權范圍
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按現有文件規定執行。各部門內部有人、財、物等方面管理或支配權限的工作人員,職責和權限已經明確的,按已有規定執行;尚未明確的,抓緊清理規范,明確職權范圍,切實做到職責明確、權責一致。
(二)查找崗位風險
根據部門職責、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以崗位來劃分和排查廉政風險點。通過自己查找、同事幫助、群眾評議和組織審定等方式,重點查找三個方面的風險:一是權力行使方面,重點查找由于權力過于集中、運用程序不規范和自由裁量幅度過大,可能造成權力濫用特別是利益沖突的因素;二是制度機制方面,重點查找由于規章制度不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可能導致權力失控的因素;三是外部環境方面,重點查找由于個人生活圈、社交圈等外部環境的負面影響和干擾,對行使職權可能產生的不利因素。院領導崗位、院中層干部崗位和各部門查找出來的風險點,報院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核準。部門內一般崗位查找出的風險點,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和院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院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核準。
(三)評定風險等級
在全面排查廉政風險的基礎上,根據權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權的大小、廉政風險發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按照高、中、低三個等級評定崗位廉政風險:高級風險崗位,一般為院領導崗位、院中層正職和部門負責人崗位;中級風險崗位,一般為院中層副職崗位、公司項目經理崗位;低級風險崗位,一般為各部門內部有一定人、財、物等方面管理或支配權限的院中層副職以下工作崗位。
院管理部門和生產部門的廉政風險等級初定為高級,其他服務部門初定為中級。
風險等級由院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審定。對不同等級的風險,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和管理職責分工,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
(四)制定防控措施
按照崗位的風險等級,制定因崗而異、具體管用、切實可行的防控措施。屬于權力行使方面的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程序規定,探索完善分權、控權的有效辦法,規范權力行使;屬于制度機制方面的,完善相關制度并抓好落實,防疏堵漏;屬于外部環境方面的,通過凈化個人生活圈、社交圈,減少外部不利環境的負面影響和干擾,提高廉潔履職從業的自覺性。
院領導班子成員、院中層干部、各部門內部有人財物等方面管理或支配權限的工作人員,要針對查找并確定的廉政風險點,有針對性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填寫《崗位廉政風險和防控措施表》(附表1)。一人多崗或一崗多責的,按主要崗位或主要職責填寫。
各部門在明確職權范圍、查找并確定的廉政風險點的基礎上,針對廉政風險點形成的原因,有針對性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填寫《部門廉政風險和防控措施表》(附表2)。部門職責較多的,按與廉政風險有關的主要職責填寫。
(五)加強預警和動態監控
加強對廉政風險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評估工作,對可能引發腐敗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風險預警,綜合運用風險提示、責令糾錯、誡免談話等處置措施,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及時化解廉政風險。根據部門職權變更、人員崗位變動和防腐保廉實際需要,及時調整、完善廉政風險點內容、等級和防控措施,強化對廉政風險的動態監控。
(六)構建防腐保廉長效機制
從制度建設入手,規范權力運行,防止公權私用、公權濫用。圍繞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實施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健全議事規則和工作規則,規范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決策和管理權限、內容和程序。針對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及時完善相關制度,實現用制度管權、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
四、組織領導和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
院黨委決定成立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院黨政負責人為組長,常務副院長和紀委負責人為副組長,其他黨委成員和黨群工作部、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群工作部,負責聯絡、協調、督促落實等日常事務性工作。
(二)落實責任
堅持把廉政風險防控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措施。院紀委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各部門要堅持廉政風險防控與業務工作同步推進。各崗位人員、各部門的廉政風險和防控措施表,于6月15日前報黨群工作部,經院領導小組核準后,由黨群工作部匯編成冊。
附表1:《崗位廉政風險和防控措施表》(略)
附表2:《部門廉政風險和防控措施表》(略)
中共山東省城鄉建設建設勘察委員會
2013年3月5日